致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的公开信【原创】
2008-07-24 15:13:34.0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致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的公开信【原创】


尊敬的罗格先生:您好!

我是一个普通的中国公民,我非常喜欢奥运会,这每四年一次的奥运会,虽然因为自己囊中羞涩,不曾亲临现场观看,切身感受大赛的热烈气氛和精彩赛事,但自从有了电视这个媒体,我还是能每次不拉,看得也比较尽兴的。

只是我觉得这四年一届的奥运会赛事安排,似乎有点太过遥远,让我们等待和期盼的时间太长,这十多天的赛程与之相比较,又显太紧张、太紧凑、和太短暂了一点,未免让人有不过瘾之憾。要知道在这短短的十几天时间里,进行28个大项302个小项的比赛,每天都会有许多个不同的赛事在同一时间进行,可是毕竟我们大家分身乏术,不可能同一时间光顾各个比赛场馆,观看这许多紧张热烈的竞技比赛,所以大家不得不忍痛割爱。尽管现在电视转播非常及时和广泛,但它也无法做到面面俱到,就算能够做到几个电视台同时直播,那也得我们老百姓的眼睛够用才行。因此顾此失彼就在所难免,错过精彩赛事也是情理之中的事。我想如果奥运会能够缩短举办比赛的间隔期,变四年举办为两年举办,然而,把这么多的赛事分成两次就好了,这样我们全世界的老百姓就能够更加详尽地欣赏各种比赛了,我们不必再为看不到更多的比赛而抱怨和苦恼了。

而其实最最关键的一点,奥林匹克运动是国际性的运动,是全世界人民的盛会。举办奥运会需要大量的资金,要耗费大量的人力、物力,还需要占用大量的场地,这显然不是所有国家都能够承受得了和承办得起的。我刚知道2004年希腊奥运会仅安保费就花了15亿美元(约合一百多亿人民币)之多,由此可见,整个奥运会的耗资之巨大。但是如果把原来的一个奥运会赛事一分为二,分成两次举办,分别由两个国家承办,那么毫无疑问,将可以减轻承办国的各种压力和经济负担,这样,举办奥运会就不会再是一些经济强国的特权了,许多经济条件不是十分发达的国家也可以参与承办奥运会了,实现他们的奥运梦想了。顾拜旦曾经提出过一个重要的理念:“大众”参与,即使“地位最底下的公民”也应该能够“享受”这种精神。只有这样,才能够真正体现这一“大众”参与的平民精神。而奥运精神也会从此多了一个宣传普及的地方,多了一次宣传普及的机会,这样才能使奥运精神更广泛、更普遍、更深入人心。才能为更多的人了解,为更多的人接受,才能实现其更真实远大的意义。

要说奥林匹克运动,原本是以竞技为目的的体育比赛,但是,现在由于科学技术十分发达以及它的普遍应用,有许多高科技产品也已经广泛应用于体育运动,这就使得体育竞技变得不是那么纯洁了,有的时候可能在比的是每一个国家的科技水平了,这似乎是有失公平的,也失去了体育竞技的实际意义。譬如近几年流行的被称之为“鲨鱼皮”的泳衣,据说有了它,使那些游泳健将如虎添翼,美国的菲利普斯就获益匪浅,仰仗它多次破了世界游泳纪录。那么,这对于那些买不起(有的国家确实非常穷)、或者用不上的运动员(体型不合适)来说,这显然是有失公允的,是不公平的,他们两者之间就不能算是纯粹的、真实的泳技比拼,而是泳衣与泳衣的比拼。再譬如跑鞋,也同样存在着这种现象,至于其它类似情况还有没有我就不知道了。总之一句话,奥运会是一个体育竞技场,在体育竞技面前必须让运动员感觉到人人平等,不能借助科技之力去帮助某些运动员达到克敌制胜的目的。这种现象的存在和泛滥,对一些弱小国家的运动员尤其显得不公平。奥林匹克精神是互相理解、友谊、团结和公平竞争,这不一样的运动装备,等于把运动员放在了不平等的起跑线上,还谈什么公平竞争。所以,奥运会有必要统一有可能影响到比赛成绩的各种运动装备。

因为奥林匹克运动是国际性的运动,为了让奥林匹克运动更加繁荣昌盛,奥林匹克精神更加发扬光大,所以,作为一个中国的普通老百姓,我不揣冒昧的向罗格先生提出了上述看法,也算是我对这一“国际性”的理解和应用吧。希望这浅陋的意见能够有供奥委会参考改进的价值。

顺祝:2008北京奥运圆满成功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此致

    敬礼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仁文主意2008年 7月23日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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